各有关单位:
我中心于8月3日在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发布淮安市2021 年7月建设工程材料信息价的通知》(淮造价〔2021〕25号),8月6日《淮安工程造价管理》2021年第7期转载刊登。因印刷错误,将序号66、95-111、112-114、118-126、135、136建材的计量单位m³印刷成m,在下期《淮安工程造价管理》中将进行刊误声明。
针对以上情况,做如下提醒,各有关单位通过其他渠道(含《淮安工程造价管理》)参考使用淮安市建设工程材料信息价时,如存疑义,应以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工程造价信息”板块中发布的淮安市建设工程材料信息价为准。
淮安市工程造价管理服务中心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