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淮安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注册造价师业务活动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3 11:05   字体:【 】   来源: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闭窗口】

淮住建发〔202475

各造价咨询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成立联合检查组,开展造价咨询企业及注册造价师业务活动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抽查时间

2024年10月9日—10月11日

二、抽查对象

随机抽取15家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在淮安市辖区范围开展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计价活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三、抽查内容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注册造价师的执业行为、合同履行、业务操作程序、档案管理、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相关文件的要求。

4、 抽查程序

(一)成立专项检查组由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相关人员及淮安市工程造价专家组成检查组。

(二)确定抽查对象。通过“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随机抽取抽查对象。

(三)开展抽查工作。检查组进入到抽查对象工作场所开展实地抽查工作。

(四)反馈抽查情况。检查工作结束后,现场反馈检查情况,检查组成员和被检查对象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检查评分表上共同签字确认检查结果。

(五)完成检查通报。社会通报检查情况及检查结论,并在“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上发布。

五、检查依据

(一)国家法律法规。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发布,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第32号,第50号修正)、《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发布,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第50号修正)、《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163号)。


(2) 相关国家标准规范。包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2015)、《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862—2013)及其九本计算规范等

(三)相关行业标准。包括《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2021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

(四)省住建厅制定发布的相关制度文件、计价依据等。

六、检查标准与结论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质量检查实行百分制,按照检查项目评分表判定(见附)。

检查结果将应用于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

七、工作要求

(一)被通知抽调检查人员的造价咨询企业,要积极支持检查工作,妥善安排,保证检查人员按时到位,检查人员准备好相关检查依据文件、评分表。

(二)所有被检查企业应当做好以下配合工作:

1.为检查组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和办公条件

2.安排专人负责联络检查事宜

3.安排企业相关负责人和签字注册造价工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配合检查组工作,进行质询答疑

4.及时提供检查工作需要的资料。

联系人:丁晓明;  电话:0517-83641497



附件:1.2024年淮安市造价咨询企业及注册造价师业务活动双随机联合方案

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质量双随机检查评分表

2024双随机检查通知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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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9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