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淮 安 市 财 政 局
淮 安 市 审 计 局
关于开展2019年淮安市
国有投资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成果质量
“双随机”联合检查的通知
各造价咨询企业: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淮政办发〔2015〕166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提高咨询成果质量,推动相关制度建设,经研究,决定成立联合检查组,由市住建局造价管理服务中心牵头,于11月4日起开展国有投资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成果质量“双随机”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范围
随机抽取在淮执业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二、抽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在淮安开展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及出具的咨询成果文件,每家企业抽取1-2个档案。
(二)抽查内容
主要是国有投资项目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
(三)检查重点
1.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合同管理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揽业务是否与委托方签订格式规范、内容完整、手续完备的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2.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程序
咨询成果文件编制操作是否规范,盖章、签字是否齐全有效。
3.档案及档案管理情况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是否建立和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咨询成果文件收集、整理、留存和归档是否符合《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要求,工作底稿是否完整,能否支持成果报告结论。
4.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质量
是否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咨询成果文件的格式、内容是否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审(校)核记录是否完整、内容是否全面,审(校)核人员资格是否符合规定,审查方法是否得当。
5.回访和总结
500万元以上项目是否有江苏省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效果评价表,是否对咨询业务总结优缺点,并提出解决措施与方法。
三、检查依据
1.国家、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法律法规及规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66号)、《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苏建价(2006)433号)、《淮安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淮住建发〔2016〕179号)。
2.相关国家标准。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2015)、《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862—2013)。
3.相关行业标准。如《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等。
4.相关制度文件、计价依据等。
四、检查标准与结论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质量检查实行百分制,按照检查项目评分表(见附件)判定。检查结论分为良好、合格、不合格。
1.良好:检查分值在80(含80)分以上。
2.合格:检查分值在60-79(含60)分。
3.不合格:检查分值在60分以下。
检查结果将作为信用评价的依据。
五、相关要求
(一)被通知抽调检查人员的造价咨询企业,要积极支持检查工作,妥善安排,保证检查人员按时到位,检查人员准备好相关检查依据文件、评分表。
(二)所有被检查企业应当做好以下配合工作:
1.为检查组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和办公条件;
2.安排专人负责联络检查事宜;
3.安排企业相关负责人和签字注册造价工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配合检查组工作;
4.及时提供检查工作需要的资料。
(三)检查小组对每个项目进行打分,检查结果需经检查人和被检查企业法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检查结束后检查组需进行小结,主要内容包括检查工作基本情况,检查取得的成效,被检查企业的经营状况、存在的问题等。
(四)向社会通报检查情况及检查结论,并在“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上发布。
联系人:陈彩波; 电话:0517-83675110
附件:国有投资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成果质量检查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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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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