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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

发布时间:21-02-22 字体:【  】  【关闭窗口】 来源: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苏建函价202162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对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实行动态管理的通知》(苏建价〔2012633号),我厅组织各市测算了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现予以发布,自202131日起执行。

 

附件:江苏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

苏建价函(2021)62号.pdf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