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及资质管理有关规定,我处近期收到18家企业的建筑劳务备案的申请,现将企业名单公示如下。 为了响应疫情防控要求,企业应凭法人委托书(法人签名、加盖企业公章)和领证人身份证在10月20日后前往县区资质受理窗口领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附件:2021第5批建筑劳务备案企业名单
2021第5批劳企业资质备案名单.xls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