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实行“红黑榜”考核办法的通知》(淮住建大气办〔2020〕39号)要求,各县区住建局、市安监站按照扬尘管控标准和规范,对建筑工地扬尘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结果予以通报。
关于2023年2月份全市住建系统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红黑榜”考核结果的通报3-1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