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受理编号:二十六(2)号信访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淮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事项
淮安市普遍存在大型货车、渣土车扬尘污染问题。
二、责任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
三、验收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
四、整改目标
加强企业监管,做到达标排放,减少对外环境影响。
五、整改时限
2022年12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
(一)加强日常监管,督促淮钢、清江石化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最大限度减少废气扰民情况的发生。
(二)针对渣土车扬尘污染问题,市、区城管部门与公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渣土运输“净车密闭”百日整治行动,对渣土车未密闭运输、出场不冲洗、冲洗不干净等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整治。
(三)强化部门联动,督促严格落实车辆冲洗、密闭、喷淋等抑尘降尘措施,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切实治理渣土车等工程运输车扬尘污染问题;同时,要求建筑工地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要求,确保扬尘管控实现常态化管理。
七、整改完成情况
成立督查组,对全市建筑工地扬尘管控情况开展督查检查,要求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前,必须冲洗干净,车厢采取密闭措施,严禁带泥上路及抛洒滴漏;印发建设工地扬尘防治标准化图集,督促企业严格对照,做好施工场区道路硬化及车辆冲洗工作;2022年5月以来,我市扬尘管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市PM2.5、PM10浓度同比均有所下降。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22日)向淮安市住建局质安处单位反映。
监督电话(0517-83660186):
电子邮箱(hazjzac@126.com):
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