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住建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系统技术服务单位管理要求
发布时间:2025-08-20 18:08   字体:【 】   来源: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闭窗口】

为维护住建领域农民工合法权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2017年,市住建局在全国率先开发了住建领域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在施工现场使用人脸识别考勤技术和设备,对全市住建领域农民工进行实名制信息化管理。淮安市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系统开通以来,全市住建领域农民工欠薪投诉量、欠薪案件数等重要指标均明显下降,同时对农民工的工伤认定以及相关权益的法律诉讼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得到了社会各界极大的好评,住建部发专刊向全国推广淮安模式。实践证明,农民工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对清欠工作,乃至推动社会和谐稳定都至关重要。考虑到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系统数据安全性、特殊性要求,更好地保障农民工群体和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2025年根据省厅要求,对实名制系统进行全面升级,结合外市做法和本市实际,现就住建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系统技术服务单位管理相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技术服务单位能力要求

1.服务单位应为在淮安市注册3年以上的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类并经认证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含)以上,在淮安市内应有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固定的办公场所(房屋合同租赁期3年以上或房屋产权为该企业或企业法人)。

2.服务单位应有缴纳职工社保员工不低于15人;技术负责人应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专业售后技术人员(安装维护人员)需达到5人及以上的标准,其中至少2人为计算机类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3.服务单位应安装用于售后服务的固定电话,并能够保持24小时有人接听,确保提供全程全时技术服务保障。

4.服务单位应具有本企业产权的运营车辆2辆(含)以上,确保在设备安装以及维护的时候可以随时能够出现在现场提供设备以及安装服务。

5.服务单位应在接到项目人员电话报修后,立即响应,如需提供现场技术支持的,市区2小时内到达现场,县区半天内到达现场进行维护。

6.服务单位随时接受主管部门上门核查公司真实情况。

二、技术服务单位考核管理

市住建局每年对参与住建领域实名制管理的技术服务单位进行考核。服务单位承诺对出现以下情况或考核不合格的,主动退出淮安市住建领域实名制技术服务业务。

1.服务单位达不到能力要求标准其中1条(含)以上的。

2.服务单位出现配合相关单位进行考勤数据作假以及考勤数据泄漏、人员和企业信息泄漏等违规行为的。

3.考勤数据统计和上传到信息系统不及时2次以上,或单次上传超过3个工作日的。

4.服务单位考勤硬件、软件更新升级不及时,不能与淮安市住建领域实名制管理系统无缝对接的。

5.施工项目现场所有实名制系统终端(硬件、软件)安装维护必须由服务单位本公司进行,不得转包、外包。

三、申请准入流程

参与住建领域实名制管理的技术服务单位应符合第一条的标准,并提交以下申请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

2.法人身份证。

3.员工花名册,15人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保证明、技术服务人员学历证明等。

4.办公场地产权证或租赁合同、运营保障车辆信息。

5.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6.24小时维保服务热线号码。

7.服务单位承诺书。

以上申请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盖公章),原件审核,复印件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