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检测企业、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文件精神,拟按照《关于印发<淮安市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工程监理、工程检测、园林绿化、造价咨询、预拌砼生产、房屋安全鉴定等企业信用监管细则>的通知》(淮住建规〔2025〕6号)文件要求,开展2025年度信用评价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对象
1.计划或已经在淮安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施工活动且具备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三个专业类别中的一项或多项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
2.计划或已经在淮安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监理活动且具备监理资质的监理企业。
3.计划或已经在淮安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且具备检测资质的检测企业。
二、申请方式
企业自愿申请,有申请意愿的企业可以通过淮安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信用评价”板块申报端申请。
平台网址:http://222.184.31.232:58182/GCGL/#/loginHa
三、注意事项
1.企业注册登录后自主填报企业相关信息,企业需定期进行系统信息维护,未按规定进行维护的企业,不予评分。
2.企业完成基础信息填报后,请于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4日期间点击“信用评价申报”,未提交申报的视为放弃参与本期信用评价。
3.信用评价计分办法详见《关于印发<淮安市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工程监理、工程检测、园林绿化、造价咨询、预拌砼生产、房屋安全鉴定等企业信用监管细则>的通知》(淮住建规〔2025〕6号),文件可以在淮安市住建局官网“公告公示”板块下载。
联系人:侯鹏民,联系电话:0517—83757959。
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