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房地产估价机构:
根据《江苏省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苏政发〔2011〕91号)《淮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淮政规〔2020〕1号)相关规定,将开展2026年度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估价机构名录申报工作。请拟在我市开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业务的机构按时报送相关材料。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6年5月8日前。
二、申报材料
1.房屋征收估价机构申请书(见附件1);
2.房地产估价机构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
3.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4.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省住建厅颁发的备案证明(适用于分支机构,复印件,原件备查);
6.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7.劳动合同及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社保证明材料(江苏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智慧人社APP可扫二维码页);
8.固定经营服务场所的证明(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报送要求
1.申报材料用A4纸装订成册,制作封面和目录,一式一份。复印件需加盖估价机构单位公章。
2.请在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淮安市北京北路112号建设大厦16楼1608室。
联系人:成貌 联系电话:83679228
特此通知。
附件:1.房屋征收估价机构申请书
2.房屋征收估价机构基本情况表
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