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清算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根据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清算工作的通知》(苏工信墙改〔2019〕655号)等相关规定,在原市墙体材料改革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预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且尚未办理结算手续的建设单位,于2020年6月30日前到我单位办理结算手续。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结算手续也按此办理。
办公地点:市北京北路112号15楼;
联系电话:0517-83661704,83660535;
联系人:卢新志,王琅。
淮安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