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新城维修资金使用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19-08-19 字体:【  】  【关闭窗口】 来源: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维修资金使用批前公示

大河新城32号楼1单元业主:
     为确保相关业主维修资金使用的知情权和决定权,根据建设部、财政部第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
下:
1、申请人:淮安市清江浦区柳树湾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办公室
2、维修内容:大河新城-32号楼1单元屋顶-维修
3、维修预算:24966.06
4、施工单位:江苏普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工程造价审计单位:江苏中科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业主表决意见:已获得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的同意,具体表决意见和预分摊费用如下:
序号房屋坐落是否同意使用每户面积(㎡)预分摊金额元/户
1大河新城32号楼101室同意108.262077.05
2大河新城32号楼102室同意108.622083.96
3大河新城32号楼201室同意108.262077.05
4大河新城32号楼202室未征询108.622083.96
5大河新城32号楼301室同意108.262077.05
6大河新城32号楼302室未征询108.622083.96
7大河新城32号楼401室同意108.262077.05
8大河新城32号楼402室未征询108.622083.96
9大河新城32号楼501室同意108.262077.05
10大河新城32号楼502室同意108.622083.96
11大河新城32号楼601室同意108.262077.05
12大河新城32号楼602室同意108.622083.96
大河新城32号楼1单元业主:
     为确保相关业主维修资金使用的知情权和决定权,根据建设部、财政部第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
下:
1、申请人:淮安市清江浦区柳树湾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办公室
2、维修内容:大河新城-32号楼1单元401室外墙-维修
3、维修预算:7349.02
4、施工单位:江苏普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工程造价审计单位:江苏中科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业主表决意见:已获得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的同意,具体表决意见和预分摊费用如下:
序号房屋坐落是否同意使用每户面积(㎡)预分摊金额元/户
1大河新城32号楼101室同意108.26611.4
2大河新城32号楼102室同意108.62613.47
3大河新城32号楼201室同意108.26611.4
4大河新城32号楼202室未征询108.62613.43
5大河新城32号楼301室同意108.26611.4
6大河新城32号楼302室未征询108.62613.43
7大河新城32号楼401室同意108.26611.4
8大河新城32号楼402室未征询108.62613.43
9大河新城32号楼501室同意108.26611.4
10大河新城32号楼502室同意108.62613.43
11大河新城32号楼601室同意108.26611.4
12大河新城32号楼602室同意108.62613.43
大河新城15号楼2单元业主:
     为确保相关业主维修资金使用的知情权和决定权,根据建设部、财政部第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
下:
1、申请人:淮安市清江浦区柳树湾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办公室
2、维修内容:大河新城-15号楼2单元503室外墙-维修
3、维修预算:5447.04
4、施工单位:江苏普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工程造价审计单位:江苏中科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业主表决意见:已获得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的同意,具体表决意见和预分摊费用如下:
序号房屋坐落是否同意使用每户面积(㎡)预分摊金额元/户
1大河新城15号楼103室同意119.52454.58
2大河新城15号楼104室同意119.2453.31
3大河新城15号楼203室未征询119.52454.52
4大河新城15号楼204室同意119.2453.31
5大河新城15号楼303室同意119.52454.52
6大河新城15号楼304室同意119.2453.31
7大河新城15号楼403室未征询119.52454.52
8大河新城15号楼404室同意119.2453.31
9大河新城15号楼503室同意119.52454.52
10大河新城15号楼504室未征询119.2453.31
11大河新城15号楼603室同意119.52454.52
12大河新城15号楼604室同意119.2453.31
大河新城2号楼3单元业主:
     为确保相关业主维修资金使用的知情权和决定权,根据建设部、财政部第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
下:
1、申请人:淮安市清江浦区柳树湾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办公室
2、维修内容:大河新城-2号楼3单元305、406室外墙-维修
3、维修预算:9313.03
4、施工单位:江苏普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工程造价审计单位:江苏中科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业主表决意见:已获得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的同意,具体表决意见和预分摊费用如下:
序号房屋坐落是否同意使用每户面积(㎡)预分摊金额元/户
1大河新城2号楼105室同意102.91933.26
2大河新城2号楼205室同意102.91933.26
3大河新城2号楼305室同意103.1935.01
4大河新城2号楼306室同意102.18926.64
5大河新城2号楼405室未征询103.1934.98
6大河新城2号楼406室同意102.18926.64
7大河新城2号楼505室未征询103.1934.98
8大河新城2号楼506室同意102.18926.64
9大河新城2号楼605室同意103.1934.98
10大河新城2号楼606室未征询102.18926.64
7、公示时间:2019年8月20日至 2019年8月27日。
如对上述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我中心反映(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联系电话:8356651783751080
联 系 人:刘康井伟伟
淮安市物业管理中心
     维修资金最终拨付金额将在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上公示!
               http://hazjj.huaia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