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淮安市市区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公开摇号分房细则
发布时间:2023-12-25 13:51   字体:【 】   来源: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闭窗口】

为推进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经研究决定,2023年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公开摇号分房仪式,于12月26日上午在房产大厦三楼会议室举行。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本次市区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分房工作顺利进行,制定如下工作细则:

一、组织管理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分房工作由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办。

公共租赁住房公开摇号分房工作由公证机关进行现场公证摇号。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按照职能积极配合,做好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分房工作。

二、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分房对象

经2023年12月8日住房保障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公示无异议且房产复核符合条件的32户轮候期家庭、申请调换低楼层3户配租家庭,共计35户家庭(以下简称申请户)进行公证摇号。

三、房源情况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分房提供居住的现房有电梯房13套(康居花园2套、南惠佳园8套、华德力运河城1套、丰球白鹭湖2套)、非电梯房31套(和达雅苑16套、福星花园9套、新兴和苑5套、华城小区1套),共计44套。

为照顾社会特殊困难群体,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拟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申请户,提供低楼层或电梯房源居住: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中有重度残疾人员(残疾证一级、二级)或重大疾病患者(符合淮房保组〔2022〕3号文件规定情形);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中有7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

四、分配原则

为简化程序、方便分房,本次摇号分房采用集中公开、分组摇号的办法,将申请户和房源分别分为对应的5个小组。

(一)申请户分组

第一小组:退役军人家庭(1户);

第二小组:保障人口2人(非夫妻关系)及以上,并获批准优先安排的特殊家庭(4户);

第三小组:保障人口2人(夫妻关系)和保障1人,并获批准优先安排的特殊家庭(12户);

第四小组:保障人口2人(非夫妻关系)的一般楼层家庭(1户);

第五小组:保障人口1人的一般楼层家庭(17户)。

(二)房源分组

第一小组:两室电梯房12套(康居花园2套、南惠佳园8套、丰球白鹭湖2套);两室非电梯房2套(和达雅苑2套)。

第二小组:第一小组摇房后剩余房源。

第三小组:第二小组摇房后剩余房源;一室电梯房1套(华德力运河城1套);一室非电梯房2套(和达雅苑2套)。

第四小组:两室非电梯房23套(和达雅苑8套、福星花园9套、新兴和苑5套、华城小区1套)。

第五组:第四小组摇房后剩余房源;一室非电梯房4套(和达雅苑4套)。

五、摇号规则和操作步骤

本次公证摇号分房采用简化程序、方便分房的办法,先经公证摇号程序分组摇出申请户顺序编号,再将分组房源输入公证程序,按申请户顺序编号自动摇出房号,所摇房号即为配租房屋。

具体步骤如下:

1.主持人宣读摇号规则。

2.公证机关工作人员核对申请户的名单,并将核对后的申请户名单输入公证摇号程序。

3.公证机关工作人员启动公证摇号程序,屏幕上自动产生申请户顺序号。

4.公证机关工作人员核对本次摇号房号,并将房号输入公证摇号程序。

5.公证机关工作人员启动公证摇号程序,屏幕上自动产生房号,主持人叫停时,屏幕上显示的房号就是申请户顺序编号为1号的房号。

6.经公证机关核对、工作人员登记后,重复第五步的做法,依次摇出2号、3号……直至本小组申请户房源的顺序编号全部摇出。

7.申请户根据摇号结果,到指定地点领取《选房确认表》和《领房须知》,办理房号确认相关手续。

六、通知交房及合同签订手续

申请户按照《领房须知》规定的时间,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租金减免材料(核对原件),《选房确认表》(原件),到指定地点缴纳房租等相关费用,签订《淮安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领取《交房通知单》,办理交房相关手续。

七、相关规则

(一)入场资格审查规则

为确保本次公开摇号分房活动的合法有效,须对所有参加摇号分房活动的人员进行身份核对。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户入场时须提供有效的入场券、本人身份证明(原件),一张入场券只允许1人入场;工作人员入场时须出示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核发的《工作证》;公证人员、现场保安须着装入场。

“本人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或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出具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受委托代理他人参加公开摇号分房活动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身份证和委托书,委托书须由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加盖公章。

(二)摇号规则

1、核对身份和资格。由工作人员根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的名单,核对申请户的资格和其他相关人员身份。

2、公证机关工作人员输入申请户信息,启动公证摇号程序,摇出申请户的顺序。

3、公证机关工作人员输入房号信息,启动公证摇号程序,主持人叫停时,屏幕上显示的房号就是申请户顺序编号的房号。

(三)选房规则

1、申请户不接受配租房屋的,视为放弃保障,且自放弃之日起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住房保障。

2、申请户私下调换房号,一经发现,作为自动放弃选房处理,取消保障资格。

 

 

淮安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22日

公租房租金收取标准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核 定

月租金

实收月租金(元/㎡·月)

低保家庭

低收入   家庭

中等偏下收入  家庭

1

南惠佳园

枚乘路和西安路交界处

8

0

2.4

5.6

2

康居花园

健康西路108号

11

0

3.3

7.7

3

华城小区

淮海南路西侧

13

0

3.9

9.1

4

华德力运河城

淮安市淮海南路188号

11

0

3.3

7.7

5

丰球白鹭湖

苏州街北侧、广州街西侧

10

0

3

7

6

和达雅苑

水渡口大道与合肥路交汇处

10

0

3

7

7

福星花园

延安东路南侧、新庄路东侧

10

0

3

7

8

新兴和苑

枚乘路和西安路交界处

8

0

2.4

5.6

备注:持有残疾证、特困证、低保证的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减免50%的租金;配租家庭有两个未成年子女的,租金减免30%,有三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减免50%。上述租金减免情形不可叠加享受,如同时符合多个减免条件的,按最高标准予以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