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渊等2户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1号)、《江苏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73号)等相关规定,吴渊等2户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因违反公共租赁住房使用管理相关规定,市住房保障部门已作出限期腾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处理决定。由于吴渊等2户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留存电话因停机、关机、拒接、号码变更等原因,导致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我单位通过直接、邮寄等方式向上述承租人送达《公共租赁住房腾退决定书》未果,现依法进行公告送达,限上述承租人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淮安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供应科领取(淮安市健康东路55号房产大厦807室),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1.《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公告送达承租人名单
2.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
淮安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10日
附件1:
公共租赁住房腾退决定书公告送达承租人名单 | ||||
序号 | 房屋位置 | 承租人 姓名 | 身份证号 | 腾退原因 |
1 | 东风花园A10幢106室 | 吴渊 | 32082119******3916 | 承租人累计6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租赁合同到期未提出续租申请 |
2 | 福星花园38幢203室 | 刘海成 | 32080219******2515 | 承租人累计6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租赁合同到期未提出续租申请 |
附件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