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3户住房保障行政处理告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17 11:30   字体:【 】   来源: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闭窗口】

朱凤玲等3户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1号)、《江苏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73号)等相关规定,朱凤玲等3户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因违反公共租赁住房使用管理相关规定,市住房保障部门拟作出限期腾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处理决定。由于朱凤玲等3户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留存电话因停机、关机、拒接、号码变更等原因,导致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我单位通过直接、邮寄等方式向上述承租人送达《住房保障行政处理告知书》未果,现依法进行公告送达,限上述承租人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淮安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供应科领取(淮安市健康东路55号房产大厦807室),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1.《住房保障行政处理告知书》公告送达承租人名单

               2.住房保障行政处理告知书

 

淮安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 

2026年7月17日       

 

 

附件1:

《住房保障行政处理告知书》公告送达承租人名单

序号

房屋位置

承租人姓名

身份证号

当事人需腾退原因

1

运通郁金蓝湾3幢306室

朱凤玲

21102219******6580

承租人累计6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租赁合同到期未提出续租申请

2

香格里拉D6幢2603室

沈志玲

32080219******0543

承租人累计6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租赁合同到期未提出续租申请

3

和达雅苑A15幢207室

魏洪兵

32081119******0012

承租人累计6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租赁合同到期未提出续租申请,住房保障资格审核未通过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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