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学习的预备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21 10:02   字体:【 】   来源: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闭窗口】

各县区住建(质监)部门,各建设、监理及有关单位:
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行为,提升见证人员专业能力水平,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暂行规定》等文件要求,我站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学习。为便于学习培训取得良好效果,现开展参培人员报名统计,通知如下:
一、培训学习对象
2023年登记编号的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人员;2026年新报名并经所在单位培训合格的见证从业人员。
二、报名条件
(一)人员范围
淮安市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监理单位见证从业人员;未委托监理的工程建设单位见证从业人员。
(二)基本条件
1.经所在单位组织学习,培训考核合格;
2.年龄在60周岁以下。
(三)专业条件(符合其一即可)
1.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建筑行业工作2年以上;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建筑行业工作1年以上;
2.取得监理工程师、建造师等工程类执业资格证书;
3.具有工程类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报名材料
1.《淮安市建设工程见证人员登记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所在单位近3个月社保缴费记录(江苏智慧人社APP或社保经办机构打印);
4.单位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材料;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集中报名,不受理个人报名。各单位须严格审核报名资格,对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集中上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人员登记报名表》(附件1)《单位见证人员登记报名汇总表》(附件2),同步报送纸质与电子文档。
报名时间:2026年4月25日—4月30日
报名地点:淮安市质量协会检测分会(清江浦区枚乘西路28号2号楼601室)
联系人:苏慧,联系电话:83130405,电子邮箱:xh83130405@163.com
五、培训安排
培训学习形式:根据报名情况,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组织培训学习。
培训学习内容:现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范标准、材料进场复试功能性检测要求、见证取样方法、检验批次与参数、检验依据、见证取样管理规定等。
六、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见证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学习工作,按时组织符合条件人员报名参训,积极提升业务能力水平。
各县区住建(质监)部门要做好本辖区通知传达、组织动员与督促落实工作。

附件:1.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人员登记报名表
2.见证人员登记报名汇总表  
                         

附件1、2.doc


淮安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