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质量监督机构,各建设、监理及相关单位:
2026年7月,我站组织开展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各参训单位均反馈课程贴合现场实操、实用性较强。近期多家单位反映,部分见证人员存在未参加首期培训、已报名却因故缺训等情况,申请增设一期继续教育。为切实回应企业诉求,规范全市见证取样全过程管控,落实见证人员年度继续教育相关规定,我站计划举办第二期继续教育,现面向各单位开展预报名登记,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报名对象
建设、监理单位从事建设工程检测见证工作人员(已参加7月培训人员不再重复报名)。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础要求
1.经所在单位内部组织培训并考核合格;
2.年龄不超过 60 周岁。
(二)专业资质条件(满足任意一项)
1.大专及以上学历,建筑相关行业从业满 2 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建筑相关行业从业满 1 年;
2.持有监理工程师、建造师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3.具备工程类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需提交报名材料
1.《淮安市建设工程见证人员登记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或工程类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
3.所在单位近3个月社保缴纳凭证(江苏智慧人社 APP 下载或社保经办机构出具);
4.单位出具的内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四、报名方式、时限及受理地点
(一)报名方式
实行单位统一集中申报,不接受个人单独报名。各单位严格审核人员资格,对全部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主体责任,同步报送人员报名表(附件1)、单位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
(二)报名时间
2026年8月18日至9月18日
(三)受理地点
淮安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11楼1110室(淮安市延安东路58号民防大厦),联系人:高虹,联系电话:0517-83645329, 电子邮箱:773269980@qq.com。
五、培训相关安排
1.培训形式:现场授课+考核。
2.培训内容:现行工程质量检测法规规范、原材料进场复试、功能性检测管控、见证取样操作流程、检验批次与检测参数判定、见证取样监督管理相关规定等。
3.培训具体时间、举办地点另行通知。本次培训免收培训费,参训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行承担。
六、工作要求
1.各建设、监理单位要高度重视见证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及时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完成预报名,切实提升从业人员现场履职专业能力。
2.各县区质量监督机构切实做好辖区内本通知传达、宣传工作,确保各建设、监理单位全面知悉相关要求。
附件:1.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人员登记报名表
2.见证人员登记报名汇总表
淮安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