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各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监理行业管理,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和省住建厅、省人防办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一次全市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我市取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人防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
二、核查内容
工程监理企业在取得资质证书后,在经营过程中是否持续符合资质标准要求;是否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性行为。
三、组织方式
本次检查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
四、核查时间
11月下旬开始,12月上旬结束。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五、其他要求
各工程监理企业应立即根据资质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开展自我核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落实。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