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本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活动,保证房屋征收补偿评估结果客观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住建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江苏省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苏政发〔2011〕91号)、《淮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淮政规〔2020〕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2015)等有关规定,淮安市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牵头起草《关于调整淮安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及《淮安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估价技术细则(征求意见稿)》,经过修改完善,现形成《淮安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标准(修订稿)》(以下简称《标准》)和《淮安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评估技术细则(修订稿)》(以下简称《细则》)。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34号)、《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21〕15号)等法规文件要求,需对《标准》、《细则》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淮安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标准(修订稿)》及《淮安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评估技术细则(修订稿)》。
责任主体:淮安市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
项目内容:详见附件1、附件2。
二、公众意见征求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在淮安市清江浦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生态文旅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单位和个人。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您是否支持《标准》、《细则》的实施;(2)《标准》、《细则》实施对您生活或生产的影响;(3)您认为《标准》、《细则》实施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有哪些;(4)您认为采取哪些措施能使《标准》、《细则》更加有效实施;(5)有关《标准》、《细则》实施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3.欢迎通过扫描本公示附件中调查问卷的二维码填写调查问卷,进一步反馈您的意见和建议。
三、联系方式
1.责任单位:淮安市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淮安市北京北路112号1608办公室
邮编:223001
联系人:成貌
联系电话:0517—83679228
电子邮箱:25586536@qq.com
2.评估单位:江苏淮安伯特调查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淮安市景华路景会寺商业街5号楼
邮 编:223001
联系人:周洪雨
联系电话:18915112466
电子邮箱:158721761@qq.com
为了更好地进行意见收集,以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的,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四、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
附件:1.《淮安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标准(修订稿)》
2.《淮安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评估技术细则(修订稿)》
3.调查问卷二维码
附件1:淮安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标准(修订稿).docx
附件2:淮安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评估技术细则(修订稿).doc
附件3:
淮安市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
202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