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淮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招标投标不良行为公示制度(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或建议请于2026年6月18日前,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服务中心。提交意见建议时,请标注“规范性文件修改建议”字样,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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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18日